套路貸,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假借民間借貸之名,誘使或迫使借款人簽訂“借貸”或變相“借貸”“抵押”“擔?!钡认嚓P(guān)協(xié)議,通過虛增借貸金額、惡意制造違約、肆意認定違約、毀匿還款證據(jù)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(quán)債務,并借助訴訟、仲裁、公證或者采用暴力、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財物的相關(guān)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。
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。放貸人對外以“小額貸款公司”名義招攬生意,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,制造民間借貸假象,并以“違約金”、“保證金”等各種名目騙取借款人簽訂“虛高借款合同”“陰陽合同”及房產(chǎn)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;
二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,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經(jīng)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;
三是單方面肆意認定借款人違約,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“虛高借款”;
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;
五是軟硬兼施“索債”或提起虛假訴訟,通過勝訴判決實現(xiàn)侵占借款人或其近親屬財產(chǎn)的目的。
2021年3月27日晚,由全國掃黑辦與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(lián)合攝制的6集政論專題片《掃黑除惡——為了國泰民安》播出第二集《依法重擊》。專題片再現(xiàn)了甘肅蘭州一起特大“套路貸”案,該案受害者多達39萬余人,其中有89人因逼債催收而自殺身亡。
專題片介紹,“套路貸”里最核心的套路就是只要借了錢就根本還不上,直到借貸者傾家蕩產(chǎn)。這個犯罪組織頻繁利用短信轟炸、曝通訊錄、P圖侮辱等“軟暴力”方式對受害人進行敲詐和脅迫,還安排人員對被害人進行當面威脅,“軟暴力”隨時變成線下的“硬暴力”,該案中犯罪組織非法累計放貸62.73億元,獲利28億余元。
該犯罪組織主犯王燾在法庭上一再狡辯,自以為可以鉆法律的空子逃避制裁。對于執(zhí)法辦案中定性上的困境,全國掃黑辦推動中央政法單位及時出臺法律政策文件,積極為該案定性工作提供法律支持。2020年9月28日,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被告人王燾被數(shù)罪并罰,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(quán)利終身,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(chǎn),其余18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5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